企业变更名称之后的公章

2025-07-15 浏览次数 2

企业变更名称后的公章使用规范

一、变更名称后的公章使用规范

企业名称变更后需同步更新公章、合同章、财务章等所有法定印章。

  • 法定要求: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,变更后的公章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
  • 签章流程:所有文件需使用新公章并加盖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骑缝章)
  • 保存要求:旧公章须在30日内缴销,并存档备查

二、注意事项

禁止行为 处理方式
继续使用旧公章 视同无效签章,承担法律责任
未更新银行预留公章 需在10个工作日内联系银行办理变更
新旧公章混用 同一文件不得同时使用新旧印章

三、常见问题解答

变更后公章是否需要重新备案?
根据《企业印章管理办法》,变更名称需向原备案机关提交新公章备案申请(《企业公章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15条
旧公章销毁流程?
应采取碎纸机销毁或委托专业机构销毁,并保留销毁凭证